北京房屋析产律师

  俗话说:树大分枝,子大分家。由此可见,父母主持为孩子分家是一种习惯,也是传统中常见的现象。分家,顾名思义,就是把一个人分成几个小家庭,是基于婚姻家庭关系。分家分产是指在分成几个小家庭的过程中,同时分割共同财产,确定每个家庭成员的财产份额的行为。实际上,分家分产通常是在父母、长辈亲属或村干部的主持和见证下进行的。所有家庭成员共同参与,协商分割家庭共同财产。分割时,一般与赡养老人挂钩,保留老人必要的份额,共同解决赡养老人的问题。

  案例回顾

  1993年,李女士嫁给了她的爱人。当时,她的岳父和岳母都老了。此外,她的兄弟姐妹在工作和结婚后都有自己的家庭。考虑到她的岳父和岳母身体不好,需要照顾,这对夫妇决定和父母住在一起。

  李女士的岳父从30多岁起就患有脑出血,瘫痪在床后不幸去世。后来,她的岳母也死于突然的脑出血。两位相继去世的老人没有留下遗嘱。据李女士说,当她刚结婚时,她的岳母口头承诺给她和她的爱人两个房间。

  自从父母相继去世后,剩下的房子都用于出租,租金由四兄弟姐妹平均分配。2008年,房管局向老院发出危房通知,兄弟姐妹共同出资翻新老房子。李女士的家人在建房子的时候,总共出资8万元,其他兄弟姐妹出资5万元。

  李女士说,早在2003年,一家人就在公证处办理了继承公证,但现在公证书中涉及的房屋已经重建,原来的老房子已经消失了。我想知道公证书是否仍具有法律效力?

  李女士觉得婆婆已经答应给自己两个房间,翻新房子的时候自己出资比较多。现在租房的好处应该先去掉自己家的份额,然后兄弟姐妹平分。李女士的诉求能得到法律支持吗?我们来看看律师怎么说。

  律师支招

  听了李女士的陈述后,北京析产律师建议李女士需要先到住房管理部门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如果他们的房子没有建设规划许可证可能是非法建筑,不受法律保护,需要李女士及其家人填写房地产程序,使房地产合法化。然后到土地局取得土地许可证,确认财产的性质,如果土地许可证以李女士岳父的名义登记,那么财产是合法的,李女士的家人可以在法律保护下,各自主张自己的份额。

  至于李女士出示的公证书,北京析产律师认为它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因为公证书中明确规定,共有4名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由于每个家庭获得的份额没有区别,它按照惯例是共同所有的。如果李女士想获得更多的份额,她需要提到 ** 诉讼后,向 ** 证明他在房屋改造中投入了更多的资金。同时,他也可以向法官出具主要义务来支持他的公婆。法官将决定李女士是否能获得更多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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